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现将东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公布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的报告(省市县三级联动),拟安排在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3、听取和审议公检法司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报告(省市县三级联动),拟安排在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森林系列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8、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2015年度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1、继续对市政府“四边三化”行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拟安排全年。
2、继续对市政府东阳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拟安排全年。
3、开展市人民法院法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评议,拟安排在4至11月进行。
三、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和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1、听取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审查批准2014年市本级决算,拟安排在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视察工作安排
1、视察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整治情况,拟安排在4月份进行。
2、视察我市空心村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拟安排在8月份进行。
3、视察公安警务信息化推进情况,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
4、视察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情况,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
5、视察部分影视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情况,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
6、视察美丽县城建设情况,拟安排在10月份进行。
7、视察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拟安排在10月份进行。
根据工作情况和任务变化的需要,对监督计划可能作必要调整。
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