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决定市、镇(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事项
11月9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西六楼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施侍伟,副主任徐仲军、王玉才、韦上升、徐立刚、楼美姣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宝春,市法院院长鲍大兵,检察院检察长胡宇翔,以及各镇乡、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郭巧范应邀列席会议。会议由韦上升主持。
会议以表决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镇(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市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关于新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根据相关决定,今年12月中旬前,我市将选出市、镇(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6年12月底前召开新一届镇(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7年2月中旬召开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6年12月12日为市、镇(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
会上,施侍伟指出,市人大常委会肩负着全市市、镇(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组织责任,要把握好选举的政策性,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要把握好选举的原则性,严格执行上级方针政策,依法完成换届选举总体部署、原则科学、合理分配、操作程序等各项任务;要提高换届选举的纪律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不发表对选举不利的言论,不私自参与具体人事的安排,不擅自答复与选举有关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和努力推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